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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底的車禍,昨天終於談到和解了

對方算是不會很刁難人家的人

對於車禍談和解的事宜,我也不是很清楚該要有什麼動作或賠償

談和解的時間為下午兩點半 (這個時間害我下班後都沒睡)

一到保險公司,保險員和雙方坐下來談

之中說到了理賠金額!!

我心想著...應該理賠金額不會很多吧!就算多...保險公司也應該會幫我負責才對

心中的OS才唸著~

結果保險員這時嘴裡才說出保險金可理賠十五萬

 

十五萬

十五萬對我們這種平民小老百姓來說....是有多麼大的天文數字阿

 

保險員後來私下跟我解釋說道

賠償金額保險公司會全程負責,要我不要太擔心!!

只不過現場還是要做一下場面,先包個小紅包意思一下

不要讓人家感受不到我們的誠意!

先拿出來的紅包...保險公司一樣會事後再拿給我

保險員跟我說明了很多,我也覺得也是有道理

又覺得自己也沒這類的經驗,還是聽聽人家的建議好了

於是自己先掏腰包六千元出來!

雙方完成簽章蓋字完成和解約一個小時

算是愉快收場

 

 

 

事後

雖然我是不用負擔賠償的動作

可是一切的經過,也不是我的錯阿

對方自己越線到汽車道來撞上我的車

而且對方又是沒駕照耶

照理講~不管他有沒駕照

他自己越線就是他自己的問題了吧

而為什麼都是一定要大車理賠給小車??

我也不想去追誰對誰錯了

對方受了傷就用保險幫他申請保險金吧

反正保險會負責....

 

兩個月前~看到某電視節目說到交通事故之類的處理方式

一位資深媒體記者說...

國外有一個案例是~一個路人要過馬路,但是他是闖紅燈

這時剛好就一部車要經過...就這樣給他撞上了這不守規矩的白目路人

後來路人被撞傷住院...汽車也撞了一個凹洞

結果判定下來是路人要理賠給汽車駕駛者

連路人的醫療費用還要他自己吸收!!汽車駕駛者不用理賠一毛錢

這就是國外的交通判決!!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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