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底的車禍,昨天終於談到和解了
對方算是不會很刁難人家的人
對於車禍談和解的事宜,我也不是很清楚該要有什麼動作或賠償
談和解的時間為下午兩點半 (這個時間害我下班後都沒睡)
一到保險公司,保險員和雙方坐下來談
之中說到了理賠金額!!
我心想著...應該理賠金額不會很多吧!就算多...保險公司也應該會幫我負責才對
心中的OS才唸著~
結果保險員這時嘴裡才說出保險金可理賠十五萬
十五萬
十五萬對我們這種平民小老百姓來說....是有多麼大的天文數字阿
保險員後來私下跟我解釋說道
賠償金額保險公司會全程負責,要我不要太擔心!!
只不過現場還是要做一下場面,先包個小紅包意思一下
不要讓人家感受不到我們的誠意!
先拿出來的紅包...保險公司一樣會事後再拿給我
保險員跟我說明了很多,我也覺得也是有道理
又覺得自己也沒這類的經驗,還是聽聽人家的建議好了
於是自己先掏腰包六千元出來!
雙方完成簽章蓋字完成和解約一個小時
算是愉快收場
事後
雖然我是不用負擔賠償的動作
可是一切的經過,也不是我的錯阿
對方自己越線到汽車道來撞上我的車
而且對方又是沒駕照耶
照理講~不管他有沒駕照
他自己越線就是他自己的問題了吧
而為什麼都是一定要大車理賠給小車??
我也不想去追誰對誰錯了
對方受了傷就用保險幫他申請保險金吧
反正保險會負責....
兩個月前~看到某電視節目說到交通事故之類的處理方式
一位資深媒體記者說...
國外有一個案例是~一個路人要過馬路,但是他是闖紅燈
這時剛好就一部車要經過...就這樣給他撞上了這不守規矩的白目路人
後來路人被撞傷住院...汽車也撞了一個凹洞
結果判定下來是路人要理賠給汽車駕駛者
連路人的醫療費用還要他自己吸收!!汽車駕駛者不用理賠一毛錢
這就是國外的交通判決!!